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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,广州部分证件不收工本费

文章《2017年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,广州部分证件不收工本费》由作者投稿、户口政策栏目编辑于2017-08-23 10:38:18收集整理发布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,如有错误请及时反馈。

2017年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,广州部分证件不收工本费》由小编整理发布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《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(下称《方案》)近日在广州市发改委网站发布向社会征求意见,根据《方案》,国土规划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费、公安部门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(限本市户籍人员首次办理)、机动车行驶证、登记证(限于在本市首次注册登记)等2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都将纳入停征(免征)范围。方案一旦实施,广州市民又将省下一笔钱了。

《方案》提出了25项停征(免征)的行政事业性收费。方案指出,停征(免征)范围为市、区级收入,国家和省级分成收入不予停征(免征),执收部门按扣除市、区级收入后,上缴国家和省级的分成比例收费。

部分证件目前收费标准:

居民身份证工本费首次办理20元

不动产登记费目前具体为住宅类:每件80元;非住宅类:每件550元;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。机动车行驶证10元

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

机动车号牌首次注册登记工本费100元/副

首次在本市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元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征求《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》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《关于印发广州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及5个行动计划的通知》(穗府〔2016〕8号)等规定,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,实施普遍性降费,降低企业成本,减轻社会负担。我委起草了《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,根据《广州市依法行政条例》和《广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》的相关规定,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。

公众对上述有意见和建议的,可于9月8日前向我委提交书面意见。提交意见的途径有:

一、邮寄: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1810室广州市发展改革委收费管理处(邮编:510050)

二、传真:020-83228860

三、电子邮箱:[email protected]

附件:

1.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

2.关于《广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实施方案(征求意见稿)》的说明

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
2017年8月17日

以上信息均来源网络,如有变动,请以官网为准。